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歙县发布 5月24日晚发布通报称,该校胡中利教师于5月上旬坠楼,公安部门介入查询,确定其系非他杀高空掉落逝世。并称,经黄山市人民医院和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确诊,胡教师患“焦虑状况伴郁闷”(病历及确诊状况公安部门已取证)。其家族至今未将胡教师遗体火化,并要求单位按因公逝世申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则,胡教师不符合因公逝世申报条件,校园无法申报。布告全文如下:
广阔网友:
首要,我校正胡中利教师的离世表明深切哀悼和怅惘;其次,对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表明感谢。针对此事,我校照实作如下状况阐明:
一、胡教师系2017年交流到桂林中心校园的教师,原任九(五)班班主任及语文课教育,工作量在我校属正常水平,并无针对个人加压的状况(工作量附后)。
二、我校一向注重素质教育,关怀师生身心健康,从未给班级或教师下达过升学目标,更未以工作岗位相挟制。(校园与胡教师交流的部分微信截图附后)
三、2020年4月13日,我校九年级复学后,胡教师向校园反映其身体不适。校园领导屡次与他自己及家族交流,吩咐其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安心疗养治病。4月14日至4月25日期间,校园依据胡教师实际状况屡次组织其他教师代课。4月26日,胡教师向校园书面请假去治病,校园当即赞同(请假条附后)。经黄山市人民医院和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确诊,胡教师患“焦虑状况伴郁闷”(病历及确诊状况公安部门已取证)。
四、2020年5月7日,胡教师坠楼后,校园在第一时间联络120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一起,公安部门介入查询,确定其系非他杀高空掉落逝世,相关监控录像、手机等证据由公安部门按程序封存。手机内的相关数据经公安部门复制后已由家族领回,校方并未触摸其手机。
五、事情发生后,我校高度注重,当即成立了善后工作组。校园行政领导和工会屡次上门慰劳,活跃与家族交流交流。其家族至今未将胡教师遗体火化,并要求单位按因公逝世申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则,胡教师不符合因公逝世申报条件,校园无法申报。
下一步我校将持续与家族坚持交流,活跃帮忙家族依照法令和政策规则处理善后事宜。
歙县桂林中心校园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