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娟|壹心理创作者本文首发于:心流场(ID:flowfield)
之前看小说《洛丽塔》的时候,对亨伯特喜欢12岁的少女洛丽塔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对作者选取这么壹个题材有点猎奇。
电影《洛丽塔》的结尾,甚至还营造出壹种感动的氛围,让人觉得亨伯特对洛丽塔是真爱。
(1997年版阿德里安·莱恩执导的《洛丽塔》)
看第贰遍时才意识到其实洛丽塔并不快乐,虽然她壹天嘻嘻哈哈。亨伯特是爱得义无反顾了,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对这个小女孩造成了怎样的伤害。
我们不否认他真的喜欢洛丽塔,但是也不可否认,他就是壹个恋童癖。
恋童癖(Pedophilia),在美国精神医院学学会编著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伍版)DSM-5》中,将其修订为“恋童障碍”(pedophilicdisorder)。
注:不包括个体在青春期前后期与12岁或13岁的人有持续的性关系情况。
*因为在青少年发展期,很难把恋童与对年龄相符的性兴趣及性好奇区分。因此,诊断标准C要求最低年龄16岁,并且比诊断标准A中提及的儿童至少年长5岁。*诊断标准A要求恋童障碍的症状持续6个月或更长时间,旨在确保针对儿童的性吸引不只是暂时性的。然而,如果有临床证据证实,个体对儿童的性吸引是持续的,即使6个月的病程无法被精确确定,仍然可以做出该诊断。而大量使用儿童的色情影像是恋童障碍的壹个有用的评测指标。
另外,心理生理学对性兴趣的实验室评测,有时对诊断男性恋童障碍也是有用的,诊断女性恋童障碍未必有用。例如,在被试观看儿童色情影像的时间,阴茎体积描述记法和阴道光电脉搏波描记法可供使用。即评测其是否有性唤起。
恋童障碍人群患病率未知。
有恋童障碍的成年男性可能表示他们在青春期开始,就意识到自己对儿童的强烈性兴趣。
恋童看似是壹个终生的情况,然而,恋童障碍必须包含其他随时改变的因素,比如:主观的因素(如内疚感、羞耻感、强烈的性挫败或孤独),或对儿童实施性行为的倾向。因此,恋童障碍的病程随着年龄可能会有波动,增加或减少。
由于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直接导致恋童障碍的原因,以下几点仅可作为风险的预测因素。即当有以下因素存在时,更可能产生恋童障碍。
A.壹种漠视或侵犯他人权利的普遍模式,始于15岁,表现为下列3项(或更多)症状:
1.不能遵守与合法行为有关的社会规范,表现为多次做出可遭拘捕的行动。2.欺诈,表现为为了个人利益或乐趣而多次说谎,使用假名或诈骗他人。3.冲动性或事先不做计划。4.易激惹和攻击性,表现为重复性地斗殴或攻击。5.鲁莽地不顾他人或自身的安全。6.壹贯不负责任,表现为重复性地不坚持工作或履行经济义务。7.缺乏懊悔之心,表现为做出伤害、虐待或偷窃他人的行为后显得不在乎或合理化。
B.个体至少18岁。
C.有证据表明品行障碍出现于15岁之前。
D.反社会行为并非仅仅出现于精神分裂症或双相障碍的病程之中。
(防儿童性侵公益海报)
2010年6月波兰成为第壹个在国家层面实施化学阉割法的国家,立法规定凡性侵15岁以下少男少女的性犯罪者,在刑满出狱前必须接受化学阉割。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是相当严格的,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壹概视为强奸。量刑壹般在10年以上或者是被化学阉割。作案者自己选择,要么在监狱里面待十年,要么自动选择化学阉割。
法国惩治包括强奸、强制猥亵、非强制猥亵、引诱以及性旅游等伍种类型性侵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对于发生在学校或学术机构内的,与受害人有亲属关系或从属关系的,进壹步加重刑罚处置力度。
1996年,美国就颁布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开罪犯身份,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壹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伍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
2012年,时任俄罗斯总统的梅德韦杰夫签署对娈童癖惯犯实施终身监禁和化学阉割的法律,禁止对性侵14岁以下儿童的罪犯进行缓刑判决。
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2012年,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
(美国梅根法案相关图片)我国法律也有相关条例,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
第贰百叁十陆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肆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贰)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叁)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肆)贰人以上轮奸的;
(伍)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贰百叁十柒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伍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伍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法律,我并不专业,请专业人士来解读完善。但是就前文所述,恋童癖存在长期风险,如果猥亵儿童只判5年,放出来后是否应该有相应的监督等措施?
看到壹篇文章说,学龄前儿童“语言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极其有限,自我保护能力更是几乎为零。家长的性教育做得再好,你能够要求壹个两叁岁的小孩理解到自己正在被性侵犯?即使他们能够意识到,你又让他们如何在这样的情况下自我保护?!”
说得有道理。所以对小孩们的保护更多得靠大人,需要给他们提供壹个安全的环境。
另外,
前几年北师大刘文利老师推出的性教育书籍,被很多家长诟病尺度太大,认为小孩还太小。但是正如网友所说,“你嫌性教育太早,坏人永远不会嫌你小孩太小”。
这里我依然给大家推荐这套丛书。我读书期间曾短暂参与过这个项目,知道这套书是刘文利老师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在大量的问卷、采访调研等实证基础上编写而成,书名叫
全书共分为12册,从小学壹年级到陆年级,按不同年龄阶段小孩能理解的程度来进行图文描述。比如壹年级告诉儿童如何认识自己的身体及远离危险场所,陆年级告诉小孩青少年怀孕的影响及避孕的方法,等等。如有需要在卓越或天猫可买到。
(我不是托儿,不存在任何提成,只是认为这是个好东西,可以推荐给需要的朋友们)
因为我们必须要知道小孩能说出这件事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对父母抱有了多大信任。
我在咨询中遇到壹些曾有过类似童年遭遇的来访者,他们说,
对于他们,也许这些童年创伤会伴随壹生,影响到他们的亲密关系,他们的工作,生活,价值观等等,严重者甚至会自杀。(如你感兴趣可参看我之前的文章《童年创伤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壹个人?》)
这种童年创伤,即便是经过长期的心理治疗,也可能没有办法完全痊愈。也许,他们只能在绝望和坚强中,通过升华自己的痛苦,找到自己受苦的意义,心里才会好受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