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两则新闻同时引起了热议。
第一个是29岁的张女士,她从2岁起就被寄养在姑姑家。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父母一直没有把她接回身边,平时和女儿的联系也比较少,女儿感觉父母很陌生。
多年之后,张女士事业有成。为了回报姑姑的养育之恩,她主动出钱给姑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表弟买了一套房子。
她的亲生父母知道这件事之后,要求张女士也得为她的亲弟弟买一套房。张女士明确表示拒绝,她的父母气不过,把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支付给他们50万元赡养费。
张女士父母的这种做法遭到广大网友的强烈谴责,属于典型的重男轻女。作为父母,并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却反过来向女儿索要高额赡养费,提出让姐姐给弟弟买房这种无理的要求。
第二则新闻讲的是在广西南宁的一个家庭中,三岁的姐姐正在吃饭,一岁的弟弟跑到姐姐身边无缘无故地打了姐姐一下。刚开始姐姐并没有还手,当弟弟又要打姐姐时,爸爸告诉姐姐要还手,让姐姐在弟弟脸上抽了一耳光。
同时爸爸还告诉姐姐,有人打她时一定要还手,就算是弟弟也不行。挨打之后的弟弟委屈地嚎啕大哭,爸爸没有哄他,而是明确告诉他:“不能随便打人。”
爸爸的做法得到了网友的一致称赞,大家都说这才是正确的教育方式。爸爸的做法不仅能够教会两个孩子该如何相处,还能防止孩子将来养成喜欢欺负他人或者被人欺负时不敢还手的习惯。
更重要的是,都是父母的孩子,他们都得到了父母的关爱。虽然爸爸教训了弟弟,也是为了他的成长和将来考虑。在这个家庭中,没有出现重男轻女的情况。
这两个新闻放在一起,显得特别有意思。不同的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却是截然不同。
第一个家庭把儿子视为掌中宝,把女儿寄养在亲戚家不管不问。女儿长大之后出息了,父母却对她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毫不掩饰自己重男轻女的思想。
第二个家庭,弟弟不讲道理地打了姐姐,爸爸告诉姐姐要还手,告诉弟弟不可以随便打人。对两个孩子都是尽职尽责地进行教育和爱护。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中国盛行了数千年,这种思想让无数女性背上了沉重的枷锁。虽然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在一些地方,在某些父母心里,依然会把儿子放在比女儿更重要的地位上。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有的父母把女儿当作公主一样宠着,对儿子却不怎么上心。
在我看来,这两种观念都是不可取的。对待自己的孩子不应该有性别上的区分,无论男孩女孩,都是自己的宝贝,都需要父母好好爱护。
尤其是在多子女家庭,应该让每一个孩子都感受到父母的爱和重视,这样能为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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